高考申論題
107年
[公職食品技師] 行政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甲向 A 縣政府申請於 A 縣外海採取濱海砂石,經 A 縣政府核發土石採取許可證,並於函文中註記:未來如遇有漁民抗爭,甲應自行解決紛爭,必要時,A 縣政府得予撤證。試問: (一)「註記」之法律性質為何?甲如不服該「註記」,應如何提起行政救濟?(15 分) (二)「撤證」之法律性質為何?A 縣政府如為「撤證」時,甲得為如何之法律上主張?(15 分)
甲向 A 縣政府申請於 A 縣外海採取濱海砂石,經 A 縣政府核發土石採取許可證,並於函文中註記:未來如遇有漁民抗爭,甲應自行解決紛爭,必要時,A 縣政府得予撤證。試問: (一)「註記」之法律性質為何?甲如不服該「註記」,應如何提起行政救濟?(15 分) (二)「撤證」之法律性質為何?A 縣政府如為「撤證」時,甲得為如何之法律上主張?(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註記」之法律性質為何?甲如不服該「註記」,應如何提起行政救濟?(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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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行政處分之「附款」定性及「對附款之行政爭訟」途徑。考生應先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規定,將註記內容精確拆解並定性為「負擔」與「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接著針對不服附款之救濟,探討訴願前置主義及行政訴訟類型(孤立之撤銷訴訟或課予義務訴訟)之適用爭議。
小題 (二)
「撤證」之法律性質為何?A 縣政府如為「撤證」時,甲得為如何之法律上主張?(1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撤證」二字,首要任務是精確定位行政法上的概念,區分「撤銷(違法處分)」與「廢止(合法處分)」。本題核准處分本身合法,是因後續發生特定事由而取消,故屬「廢止」。接著,針對機關行使廢止權,考生應從「附款本身是否合法(不當連結禁止)」及「行使廢止權是否合法(比例原則、裁量權濫用)」兩層次來構思當事人甲的防禦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