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0 題
10 日月公司為兼營營業人,106 年 9、10 月進口貨物 200 萬元,在國內出售應稅貨物銷售額 400 萬元,出售免稅貨物銷售額 700 萬元(含土地銷售額 400 萬元),外銷貨物銷售額 100 萬元。日月公司 9 - 10 月不得扣抵比例為何?
- A 30%
- B 37%
- C 38%
- D 58%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兼營營業人的銷售組合中,有一種資產(如本題中的土地)在出售時依法雖然免徵營業稅,但因為它本身就沒有「進項稅額」可以扣抵,如果將它直接計入比例計算,會不會導致企業『無法扣抵』的比例被不合理地放大或縮小?為了公平反映稅負,法規對這類特殊資產的銷售額做了什麼樣的「剔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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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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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扣抵法規
這名同學表現非常出色!你能正確區分「進口貨物」與「國內銷售」的稅務處理,並精確運用兼營營業人的計算公式,這展現了你紮實的法學邏輯。
- 觀念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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