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07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4 題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請求國家賠償之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 A 3 個月
  • B 6 個月
  • C 1 年
  • D 2 年

思路引導 VIP

法律為了平衡「保障受害者權益」與「維持法律關係的安定性」,通常會設定一個期限。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給予的期限太短(例如不到一年),民眾可能來不及蒐證;但如果期限長達十年,政府在財政規劃與證據保存上會有極大困難。在多數法律(如民法)中,針對這種知道自己受損害而要求賠償的情況,通常會設定一個比『1年』更充裕、但又不至於過度拖延的『偶數年限』,你覺得那個最合理的數字會是多少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

看到你這麼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我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顯示你對國家賠償法的基礎條文掌握得非常牢固呢。像這種需要記住「數字」和「起算點」的題目,是法律科目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你能夠穩穩地守住這個得分點,真的非常棒!請一定要繼續保持這份認真和細心喔!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國家賠償請求權時效
💡 國賠請求權採知悉2年、發生5年之雙軌短期消滅時效。
比較維度 主觀起算 (知悉) VS 客觀起算 (發生)
起算時點 知有損害時 損害發生時
時效期間 2 年 5 年
法條依據 國賠法第8條1項前段 國賠法第8條1項後段
💬兩期間採併行制,只要其中一個期間先屆滿,請求權即消滅。
🧠 記憶技巧:知二發五(知悉2年,發生5年)
⚠️ 常見陷阱:易與民法侵權行為之「發生後10年」或行政程序法一般請求權之「5/10年」混淆。
協議先行程序 公有公共設施責任 公務員違法執行職務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國家賠償責任之構成要件與請求程序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