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申論題
107年
[法律實務組] 商事法
第 三 題
甲係 A 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為 A 公司)之保險業務員,甲說服乙投保 A 公司之人壽保險,甲於乙同意投保後即代 A 公司交付要保申請書予乙,乙看了密密麻麻之問題後,就請甲唸、他回答後由甲代塡,當甲唸到「您三年內有無住院開刀?」,乙據實回答「一年多前曾因肺炎住院開刀」,然甲擔心據實填入,A 公司可能拒保或增加應給付保險費之金額,於是空白而未塡入。甲代乙將填完之要保書交付 A 公司,A 公司經核保後同意承保,由甲將保險單交付乙,乙於取得保險單後第二年年初即因再度罹患肺炎住院而逝世。試問:A 公司應否負保險責任?A 公司得否以乙違反告知義務而對乙解除契約?(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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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核心考點為「保險業務員代填要保書未據實記載之效果歸屬」。解題時應先定性業務員(甲)的法律地位(保險人之使用人或代理人),接著引用保險法第64條及民法第224條(或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論證要保人(乙)既已口頭據實告知,業務員的故意隱匿不得歸責於要保人。從而推導出保險人(A公司)不得解除契約,並須依約給付保險金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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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保險業務員代要保人填寫要保書時,故意隱匿要保人已口頭告知之病史,要保人是否違反保險法第64條之據實說明義務?保險人得否據此解除契約並拒絕理賠?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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