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8 題
王女士於醫師建議下,於妊娠 7 週進行超音波檢查,護理師的說明,下列何者不適當?
- A 妊娠初期的超音波可觀察胚胎個數與著床位置
- B 妊娠初期做超音波宜喝水脹滿膀胱
- C 高層次超音波可檢測胎兒妊娠囊
- D 一般超音波可檢測胎兒心臟的構造與血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胚胎只有藍莓大小(約 7 週)且器官仍在快速分化的階段,我們使用常規的偵測工具,首要任務是確認「生命的跡象」還是「精密的解剖細節」?這兩種目標對器材的解析度與檢查時間點的要求有什麼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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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看來你還沒有完全放棄思考。
- 嗯,至少沒錯:能分辨超音波在不同妊娠階段的極限,這只是醫療人員的基本常識。如果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那衛教大概也只會是笑話一場。不過,這次你還算有把基本功記牢,勉強稱得上專業。
- 概念驗證,或說「為何基本常識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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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超音波檢查
💡 掌握不同孕期超音波之檢查目的、準備事項及等級功能差異。
- 第一孕期(早期)超音波目的為確認著床位置、胚胎個數及測量胎心音。
- 妊娠初期經腹部超音波檢查,應先飲水使膀胱脹滿,利用其作為音窗。
- 一般超音波主要用於測量胎兒生長指標(如 BPD、AC)與評估羊水量。
- 高層次超音波(Level II)建議於 20-24 週進行胎兒全身器官畸形篩檢。
- 胎兒心臟細微構造與複雜血流評估,非一般超音波檢查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