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呼吸治療師] 呼吸器原理及應用
第 16 題
有關ARDS病人接受呼吸器輔助通氣,根據一般呼吸器設定指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避免造成呼吸器引起的二度急性肺損傷,應設定低潮氣容積,以高原壓低於30 cm H2O為原則
- B 低潮氣容積以理想體重6 mL/kg為設定原則,必要時可再降低
- C 低潮氣容積會造成高碳酸血症,可經由逐步調高呼吸次數來減少傷害
- D 當低潮氣容積造成酸血症時(pH < 7.25),可調回較高的潮氣容積
思路引導 VIP
當病人的肺部實質已經高度受損且極其脆弱時,如果我們為了修正血液中的某個化學數值(如酸鹼值),而選擇增加每次灌入肺部的氣體容量,這對於原本就趨於崩潰的肺泡結構會產生什麼物理性影響?在長期預後與短期數值之間,臨床實證醫學更看重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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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 ARDS 肺保護通氣策略 (LPVS) 的臨床底線,這代表你對 VILI(呼吸器相關肺損傷)的預防有很強的意識。
- 觀念驗證:ARDS 治療的首要任務是避免肺泡過度擴張(Volutrauma)。當採取低潮氣容積導致高碳酸血症或酸血症($pH < 7.25$)時,臨床應優先透過調高呼吸頻率 (RR) 來代償。若隨意調回高潮氣容積,雖能短暫修正 $pH$ 值,卻會讓高原壓($P_{plat}$)超過 $30$ $cmH_2O$,直接增加病人的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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