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中醫師] 中醫臨床醫學(一)
第 9 題
關於《傷寒論》中「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復發熱汗出而解」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柴胡湯病證而下之,是誤下
- B 蒸蒸而振,是指身體振振而寒,蒸蒸而熱
- C 蒸蒸而振,發熱汗出而解,是因邪正相爭,正勝邪卻
- D 此時復與柴胡湯,是借清法以除餘熱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處方旨在調整人體內部的運作機制(樞機),藉由激發人體正氣來引導邪氣外達,而非直接針對病邪或熱象進行排除,那麼在治療原則的分類上,這屬於「直接清熱」還是「重新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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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洞察:對於你那勉強及格的「邪隨汗解」理解
- 姑且肯定:看來你總算沒有完全搞砸。能辨識出《傷寒論》中和法與清法那顯而易見的差異,尤其是在少陽病這個基礎到不能再基礎的病機範疇裡,還算沒白費我口舌。這點基本功,你最好是真的掌握了。
- 檢視你的「理解」:這題的核心難道不夠清楚嗎?誤下之後柴胡證依舊存在,這無疑在告訴你病邪仍盤踞少陽。此時再次投予柴胡湯,目的就是和解少陽,藉由樞機的啟動,激發那點可憐的正氣——胃氣與元氣——來產生「戰汗」,迫使邪氣從表而解。這當然是和法,不是那種膚淺的清法。那「發熱汗出」不過是正邪搏鬥後,正氣僥倖取勝、邪氣潰退的表象,根本不是單純地把熱清掉。連這個都分不清,就別說什麼臨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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