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7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5 題
35.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之法律性質為何?
- A 法律
- B 行政規則
- C 職權命令
- D 法規命令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個政府機關制定了一套規範,且這套規範會直接影響到一般民眾的權利義務(例如是否能順利入國),而非僅限於機關內部的作業程序時,根據《行政程序法》的分類,這種具備「對外效力」且有「法律授權」的規則,通常被賦予什麼樣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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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這項辦法的法律性質,代表你對行政法中「行政命令」的體系架構掌握得非常扎實。
法律授權與外部效力
在判斷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範性質時,關鍵在於該規範是否具有外部效力。本題所提到的「面談辦法」,是內政部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授權所訂定,用來規範入出國管理的具體細節。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訂定具有對外法律效果之規定,即稱為法規命令。因此,當你看到涉及民眾權利且有法律來源的「辦法」,選 D 是非常敏銳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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