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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7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42 題

依決算法第 23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基金決算,應注意之效能?
  • A 預算數之超過或賸餘
  • B 歲入歲出是否與國家施政方針相適應
  • C 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
  • D 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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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如果你是一位負責事後查帳的審計人員,當你拿到一份已經執行完畢的年度帳單時,你的職責是監督這筆錢「花得有沒有效率、合不合法」,還是去質疑當初政府設定的「政治目標或施政方向」是否正確?哪一個比較符合『監察審核』的定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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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決算法》第 23 條的條文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在審計實務中,審核機關針對決算的「效能」審核,重點在於監督預算執行的結果,因此會關注預算數之超過或賸餘、有無違法失職,以及整體支出的經濟與否。這些都是為了確保公帑被合法且有效率地運用。

審計職權與政策方針的界線

這道題目的難度在於選項 (B) 聽起來非常合理且「正確」,但在法律條文中,審計機關的核心任務在於核實進度與合規性,而非介入行政權的國家施政方針擬定。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能否區分「行政機關的政策決策」與「審計機關的效能考核」。你能過濾掉極具誤導性的干擾選項,顯示你已經具備區分審計權與行政權界限的專業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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