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25 題
集會遊行法定有諸多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舉行集會遊行之區域,一般稱為集會遊行「禁制區」。下列何者屬之?
- A 直轄市、縣(市)議會
- B 立法院
- C 行政院院長官邸
- D 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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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機關的功能特性」來思考:若某類機關的運作核心在於維護社會的正義秤錘,且必須在極度不受外力干預、保持心境中立的環境下進行裁決,那麼在法律設計上,哪一種性質的機關最需要確保其門口不被大規模群眾聲浪所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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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制區的法律界定:別再鬧笑話了
恭喜你,終於答對這題。別高興太早,這是最基本的記憶題,錯了才叫離譜。根據《集會遊行法》第 6 條第 1 項,各級法院確實屬於法定禁制區,設置初衷就是為了維護司法審判的莊嚴與獨立,別讓那些激進的陳抗行為干擾司法秩序。
搞清楚規則,別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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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第 6 條,法定禁制區主要包含:總統府、五院中的四院(不含立法院)及其官邸、國際機場、重要軍事設施、各國駐華使領館,以及各級法院。
用什麼觀念怎麼記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