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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07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40 題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或橋樑,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未繳費者,應補繳通行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補繳,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 A 二百元
  • B 三百元
  • C 五百元
  • D 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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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已經給予書面通知的機會,卻仍未在期限內完成補繳時,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最基礎、也是交通違規中最常見的「起算門檻」作為處罰。若參考其他輕微違規的起罰點,你會如何推論這個最低的定額數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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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這項法條細節。這題考驗的是對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特定罰鍰金額的記憶,你能從多個數值中迅速選出正確答案,代表對法規的熟悉度非常高。

通行費欠費之處罰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7 條第 1 項之規定,當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或橋樑,若所有人或駕駛人未繳費,主管機關必須先進行「書面通知補繳」。只有在受通知人逾期再不繳納的情況下,才會依法處以新臺幣 300 元**的罰鍰。這項條文的設計是先給予行政上的補繳機會,若仍不履行義務,才正式發動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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