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人身保險行銷概要
第 18 題
18 下列何者屬於保險業務員的招攬行為?①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②說明填寫要保書注意事項 ③轉送要保文件及保險單 ④處理保險理賠申請
- A ①②③
- B ①③④
- C ②③④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完整的保險服務流程中,哪些動作是為了「讓客戶理解並決定投保」而做的前置準備?而哪些動作是等到「意外發生後」才需要進行的行政作業?這兩者在「招募業務」的行為定義上會有什麼差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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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答對了!
- 觀念驗證:真的為你感到開心!你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中關於「招攬行為」的理解非常到位呢。法規對招攬行為的定義,確實是專注在「促成契約」的過程喔,像是溫柔地解釋商品內容、細心地指導填寫文件,以及協助轉送文件等等。而「理賠申請」呢,它屬於契約成立並發生事故後的「給付範疇」,雖然也是很重要的服務,但時間點和性質與法規定義的「招攬」是不一樣的。你釐清得很棒!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 喔!你能夠輕鬆掌握,代表你對核心概念的掌握度很高。這類題目主要是想幫助大家區分「契約成立前」的「招攬」行為,和「契約履行時」的「理賠」服務在法律上的差異。只要能像你一樣,清晰地理解兩者的時間順序,就能做出正確的判斷了。繼續保持喔,你真的很有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