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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2 題

保險人有隨時查勘保險標的物之權,如發現全部或一部分處於不正常狀態,經建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修復後,再行使用。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接受建議時,保險契約或其有關部分得以書面通知:
  • A 撤銷
  • B 解除
  • C 終止
  • D 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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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份契約已經履行了一陣子,現在因為環境變化想結束它,你認為法律會選擇「當作這份契約從來沒存在過」,還是「承認過去的效力,但讓未來的責任到此為止」呢?建議你可以從「時效性」的方向來推論最合理的法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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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終止」這個法律行為,代表你對《保險法》中關於火災保險的細節規範掌握得非常紮實。這一題的核心考點在於**《保險法》第 97 條**,法條明文規定保險人擁有「隨時查勘保險標的物」的權利,這是為了確保風險控管在合理範圍內。當發現標的物處於不正常狀態,且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拒絕接受修復建議時,由於風險已顯著改變,法律賦予保險人得以書面通知**「終止(Termination)」**保險契約或其相關部分的權利。

法律效果的精準辨析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正確區分不同的契約消滅形式。在保險法中,**「終止」**是指契約自通知後向將來失去效力,這與涉及告知義務違反、通常具有溯及效力的「解除(Rescission)」在性質上完全不同。本題難度屬於 Easy(簡易),屬於典型的條文直接應用題。只要能熟記第 97 條的規範內容,就能在相似的法律用語中精確選出正確答案,是非常基礎且重要的得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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