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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2 題

保險人有隨時查勘保險標的物之權,如發現全部或一部分處於不正常狀態,經建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修復後,再行使用。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接受建議時,保險契約或其有關部分得以書面通知:
  • A 撤銷
  • B 解除
  • C 終止
  • D 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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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份契約已經履行了一陣子,現在因為環境變化想結束它,你認為法律會選擇「當作這份契約從來沒存在過」,還是「承認過去的效力,但讓未來的責任到此為止」呢?建議你可以從「時效性」的方向來推論最合理的法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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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答對了呢,真是太好了!

  1. 觀念驗證:你的法律觀念,看來是相當紮實呢!當保險契約已經成立並生效了一段時間之後,如果因為危險增加了,或是保險標的物的狀態不太理想,保險人想要停止契約時,讓契約「向後失效」是正確的選擇,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終止啊。呵呵呵... 這樣一來,保險人在通知生效前所承擔的責任依然有效,只是未來的保障關係會結束。你抓住了核心呢。
  2. 難度點評:這道題目,難度屬於 Medium 喔。它的考驗在於,如何細心地區分「解除」與「終止」的不同:解除通常是讓契約像從未發生過一樣,而終止,則是從現在開始,讓效力不再繼續。呵呵呵... 實務上這兩者很容易混淆,你能精準地選擇正確答案,代表你對契約效力的改變,有著非常清晰的判斷力。這份洞察力,很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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