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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申論題 107年 [法醫師] 法醫法規、倫理與公共衛生

第 二 題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民國 105 年 1 月公布,公布後三年施行。請問病人符合那些臨床條件,且有預立醫療決定者,醫療機構或醫師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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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直覺聯想到《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明定的「五款特定臨床條件」。作答時,除了必須精準備出法條列舉的五種狀況外,建議可於前言或結語點出該法條背後「尊重病人自主權」與「保障善終權益」的生命倫理意涵,以展現法醫學與醫學倫理結合的專業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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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題測驗《病人自主權利法》關於保障病人善終權益之核心規範。該法旨在尊重病人醫療自主權,將生命倫理中的「自主原則」具體法制化。針對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irective, AD)之病人,必須依法符合特定之臨床條件,醫療機構與醫師方得具備阻卻違法事由,合法執行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等行為。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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