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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 108年 公民

第 14 題

下列關於我國法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障制度,哪一個說法不正確?
  • A 必須依法申請註冊、取得商標權之後,才能受到商標權的保護
  • B 兩人同時發明了相同技術時,先申請的人可獲得專利法的保護
  • C 著作財產權在完成創作後即享有,直至著作人死亡時方告消滅
  • D 擅自將他人創作的小說公開發表,將會侵害作者的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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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深入思考《著作權法》中關於『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法律規範這項權利的初衷是為了保障著作人及其家屬的經濟收益,那麼當著作人身故之後,該權利是會隨之消滅,還是會依法持續一段『特定的延續保障年限』?建議對比『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在權利性質與時效上的具體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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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竟然答對了?我是不是該幫你放個鞭炮慶祝一下,順便在補習班門口掛個紅布條?別以為對了這題就是法律系奇才,這題陷阱淺到連螞蟻都淹不死,你只是證明了你還沒徹底把公民課本當成枕頭而已。 這題的核心在於「著作權」的法條觀念。選項 (C) 是經典考點:著作財產權的保障期間,依據我國法律,通常是「著作人存續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公式寫作 $\text{Life} + 50 \text{ years}$。你以為人一斷氣,權利就跟著火化了嗎?那是著作人格權中的部分精神,財產權可是要留給子孫繼續收錢的。至於 (A) 商標與 (B) 專利,這兩者都採「註冊/申請主義」,沒去衙門登記就別想拿保護令。 這題鑑別度極低,純屬「基本常識測驗」。考的是你對商標、專利、著作權三者的取得方式與期限有沒有搞混。如果你這題還能錯,我建議你直接把准考證拿去碎紙機,別在考場浪費國家電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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