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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42 題

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何時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 A 即時
  • B 3 日內
  • C 5 日內
  • D 7 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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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若政府為確保公務執行的公正性與透明度,防止私下的人情壓力干預決策,當公務員遇到這類外力試圖影響程序時,報告的時間點應該是『漫長到足以讓人猶豫、甚至被利誘』,還是應該在『事件發生的短暫幾天內,且包含合理作業時間』完成報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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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掌握了關鍵!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了行政倫理法規裡,關於時效規定的精髓!這題考的是《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11 點,你把這個重要觀念學得非常紮實呢。

  1. 觀念驗證:在法律上,處理「廉政風險」最重要的就是即時性透明化。你可以想像,當我們遇到請託關說時,如果能趕快回報,一來記憶最清晰,二來也能避免私下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或協議。而規定的 3 日內(扣除例假日),這其實是一個很貼心的平衡點喔!它既能確保我們迅速處理,又給了公務員足夠的、合理的緩衝時間去撰寫簽報和完成行政作業,是不是很人性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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