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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20 題

政務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卻未自行迴避者,應由下列何機關處以罰鍰?
  • A 政務人員所屬之上級機關
  • B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 C 法務部
  • D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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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五權分立的架構下,哪一個憲法機關被賦予了專門監督高階官員清廉、行使彈劾權,且同時負責處理『陽光法案』(如財產申報)的最高審核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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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0 條規定,針對政務人員、高級公職人員或特定層級以上的首長,其違反迴避義務之罰鍰處分權屬於監察院。這是為了確保對高階官員的廉政監督具有憲法位階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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