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法制] 商事法
第 三 題
三、要保人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新臺幣 50 萬元意外傷害險。甲因患有憂鬱症平日有吃安眠藥入睡之習慣;某日甲晚間吃了安眠藥仍無法入睡,神智恍惚下到陽台抽菸,不慎從 5 樓陽台墜樓身亡,問甲之法定繼承人丙得否同時向乙保險公司請求 50 萬元的保險給付?(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先判斷保險事故是否符合保險法第131條「意外傷害」之定義(外來、突發、非疾病),並運用主力近因原則檢視死亡原因。其次,需檢驗保險法第29條與第133條之「故意免責」條款,釐清神智恍惚下的行為是否構成故意,以及保險人之舉證責任,最後依保險法第113條論述法定繼承人之請求權基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甲於神智恍惚下墜樓身亡是否該當保險法第131條之「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乙得否主張甲屬故意行為而免責?甲之法定繼承人丙得否請求保險金? 【解析】 壹、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