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5年
[公證人] 商事法
第 四 題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約定身故保險金額 100 萬元,意外事故保險金額 200 萬元。於承保期間內之某日,甲與友人聚餐飲酒,甲雖不勝酒力卻仍繼續狂飲,遂發生嘔吐,於嘔吐時因食物反逆而阻塞呼吸道,導致甲窒息死亡。受益人乙請求 A 公司給付保險金共 300 萬元,A 公司拒絕之,並抗辯:甲之死亡非因外來突發之意外事故所引起,其依約不負保險責任。試問:何人之主張有理?又若甲係於嘔吐過程再度吸入嘔吐物而窒息,結論有無不同?(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考生對「人壽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承保範圍的區分,以及對保險法上「意外事故」要件的實務見解。解題時應先切開兩種保險的請求權,人壽保險不排除重大過失致死;而意外險則須引用保險法第131條及「主力近因原則」,分析狂飲引發嘔吐窒息是否具備外來性與突發性,並指出後續吸入嘔吐物在因果關係上仍屬內在生理反應的延伸。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
- 人壽保險中,被保險人因重大過失(狂飲)導致死亡,保險人是否應理賠?
- 傷害保險中,因過度飲酒導致嘔吐或吸入嘔吐物窒息,是否符合「外來、突發」之意外事故要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