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8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該法將被保險人區分為六類。則參加高雄市屠宰工會之肉販甲,係屬何種類別?
  • A 第一類
  • B 第二類
  • C 第三類
  • D 第四類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全民健保的分類邏輯中,如果一個人並非被大型企業或政府機關雇用的『受雇員工』,而是屬於『自營作業者』且加入了特定的『職業工會』來保障權益,這樣的身分特質通常會被法規歸納在排序較前的哪一個特定類別中?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全民健康保險法中關於「被保險人分類」的核心考點!這道題目測驗的是對健保法第 10 條分類邏輯的熟悉度。你能快速辨識出「參加職業工會」這一關鍵資訊,進而連結到正確的類別,顯示你在法學緒論有關社會法規的基礎觀念相當紮實。

職業工會與第二類被保險人

在健保制度中,分類的依據主要是根據職業屬性與雇主關係。本題中的肉販甲,其身分特徵在於參加了「高雄市屠宰工會」,這屬於法規所稱的職業工會(Vocational Union)成員。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規定,凡是無固定雇主(No fixed employer)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均列為第二類被保險人。相對地,第一類通常是有固定雇主的公司員工或公教人員;第三類則是以農漁民為主。你的判斷完全符合法律規範,表現得非常優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所有類型是什麼
📝 健保被保險人分類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將被保險人依職業身分區分為六類。
比較維度 第一類被保險人 VS 第二類被保險人
雇主性質 有固定雇主或為受雇者 無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
投保單位 服務機關、學校或公司 所屬職業工會
典型範例 公務員、一般公司職員 攤販、加入工會之外送員
💬區分核心在於是否有『固定雇主』以及是否透過『工會』投保。
🧠 記憶技巧:一雇(雇主)、二工(工會)、三農(農漁)、四軍(軍警)、五低(低收)、六榮(榮民)
⚠️ 常見陷阱:容易混淆第一類(有固定雇主)與第二類(參加工會)的區別;另外農會會員屬第三類而非第二類。
保險費率之負擔比例 投保金額之計算基準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之體系與保障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