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 題
下列何種法規範具有暫時中止法律之效力?
- A 法規命令
- B 緊急命令
- C 特別命令
- D 行政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若國家正面臨毀滅性的天然災害或戰爭,現行的法律程序已緩不濟急,此時法律體系中是否需要一種具有『高於普通法律』能量的機制,來賦予行政機關臨時採取非常手段的權力?這種具有『變通性』且能暫時變更法治現狀的權力,通常被稱為什麼?
緊急命令之效力
💡 總統於重大危難時發布,具備暫時中止或取代法律之效力。
| 比較維度 | 緊急命令 | VS | 法規命令 |
|---|---|---|---|
| 授權依據 | 憲法增修條文直接授權 | — | 法律具體明確授權 |
| 位階效力 | 具破格效力,等同法律 | — | 低於法律,不得牴觸 |
| 國會監督 | 事前決定或事後追認 | — | 送立法院備查 |
💬緊急命令是國家緊急狀態下的法律替代品,具備變更或中止法律的位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