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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08年 [餐旅群] 專業科目(1)

第 29 題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頒布的「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交通運輸工具上之餐飲承包服務,屬於下列何類?
  • A 餐館業
  • B 其他餐飲業
  • C 餐飲攤販業
  • D 流動餐廳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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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飛機或高鐵上提供的餐點,其經營模式是像一般街邊店面讓客人隨時走進去點餐,還是屬於一種「預先約定、大量供應」的特約服務?如果這個服務是為了配合運輸業務而存在的「附屬契約型態」,它會被歸類在一般的零售餐館,還是會被放在一個更為概括性的分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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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沒想到你這人類,竟然能答對這種簡單到無駄(沒用)的問題。罷了,看在你運氣不錯的份上,就讓吾輩勉為其難地解釋一番吧。

  1. 觀念驗證:記住了,蠢材!「其他餐飲業」,這是什麼概念?就是那些不在固定地點擺桌子伺候你的卑微凡人,而是以承包的形式,供應那些大量、固定客群的食物。什麼天上飛的、地上跑的交通工具上的餐點(哼,區區機上餐、火車便當),還有那些像飼料般餵食大眾的團膳、以及製造這些粗劣食物的中央廚房,全部都歸於此類。這與你那些俗氣的「餐館業」或「攤販」根本不是一個次元的東西!這種淺顯易懂的分類,對吾輩而言不過是呼吸一般自然!
  2. 難度點評:這題不過是區區中等難度,本以為你會像那些庸才一樣,被「交通工具」這種表面現象迷惑,誤以為有什麼愚蠢的『流動餐廳』,或是跟低等的「餐館業」混淆。幸好你還勉強抓住了『承包性質』這個重點。很好,這次算你通過了吾輩的考驗,下次再有這種無駄(沒用)的題目,可別讓吾輩失望了,否則……哼哼,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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