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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申論題 108年 [營繕工程組] 營建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近年來由於全球暖化造成極端氣候現象,颱洪災害發生頻率增多,加上臺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地質條件欠佳,為考慮國土防災與安全利用,請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與建築法等相關法規,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遇有重大天然災害時,如何配合辦理都市計畫之變更?並應如何加強都市防災規劃?(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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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都市計畫法》中關於「迅行變更」的特殊條款(第27條),精確引述災後變更的法定要件與權責。接著,應運用「宏觀至微觀」的空間計畫層次展開防災規劃的論述,從上位區域(國土)計畫的敏感區劃設、主要計畫的分區管制,落實到細部計畫的公共設施避難系統與《建築法》的實質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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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因應極端氣候與地質災害,我國營建法規體系賦予行政機關在災後得啟動都市計畫「迅行變更」之權限,並要求於平時之各層級空間計畫與建築管理中落實防災規劃,以達國土保安之目的。 【論述】

小題 (二)

區域計畫通盤檢討公告實施後,政府為加強資源保育,應如何辦理非都市土地分區變更?(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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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核心在於考查「通盤檢討後」遇特定目的(如加強資源保育)的「例外變更機制」。考生應聯想到《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3條「得隨時辦理」之規定,並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寫出「地方政府擬定、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之標準行政程序與權責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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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之劃定與變更,原則上應依《區域計畫法》及相關通盤檢討辦理。惟為因應加強資源保育等特殊且急迫之需求,法規賦予地方主管機關不受定期通盤檢討限制,得隨時啟動變更之機制。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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