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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8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7 題

關於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勘驗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訴法院於勘驗時不得命鑑定人參與
  • B 勘驗於必要時應以圖畫或照片附於筆錄
  • C 在有提出勘驗標的物之範圍內,第三人違反法院之勘驗命令,法院得認為待證事實為真實
  • D 在有提出勘驗標的物之範圍內,他造當事人違反法院之勘驗命令,法院不得認為關於該勘驗標的物之主張為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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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法官親自到現場觀察證據(勘驗)後,為了確保未來在法庭辯論時能精確還原現場的真實狀況,除了單純用文字紀錄,還有哪些輔助方式能讓紀錄更直觀?此外,如果某人故意不配合法官看這個證據,法律對「當事人」與「路人(第三人)」的處罰效果應該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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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你對民事訴訟法「勘驗」程序細節的掌握。你能夠準確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證據法的條文熟悉度很高。

  1. 觀念驗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366 條,勘驗筆錄應記載勘驗所得之結果;於必要時,應將圖畫或照片附於筆錄,以彌補文字敘述的不足。其餘選項錯誤在於:(A)得命鑑定人參與;(C)對第三人僅得裁定罰鍰;(D)當事人拒絕時,法院「得」認定他造主張為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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