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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3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0 題

有關法院行證據調查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適法?
  • A 監聽譯文當然有證據能力
  • B 法院對不到場之鑑定人,予以拘提
  • C 法院未令 15 歲之證人具結,即訊問之
  • D 法院囑託鑑定時,必須命鑑定人以言詞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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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法律程序的嚴謹度」與「行為人的認知能力」來推理:在法庭調查過程中,如果法律要求證人必須為其言論負起法律責任(例如透過某種宣誓程序),那麼對於『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法律是會強制要求他們負擔與成年人相同的法律義務,還是會視其理解能力而有程序上的豁免或調整?這種調整是為了保護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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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C)。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一、未滿十六歲。二、因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致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選項(C)中之證人年齡為15歲,屬於前開法條中所述未滿十六歲之情形,因此法院依法不得令其具結。法院未令15歲之證人具結即逕行訊問,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其證據調查程序適法,故本題應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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