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41 題
下列何者非屬訴願之先行程序?
- A 大學法規定之學生申訴
- B 關稅法規定之復查
- C 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之復議
- D 行政執行法規定之聲明異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行政機關已經在動用公權力「強制執行」(例如查封你的財產)時,程序上追求的是『快速救濟』。在這種分秒必爭的情況下,法律是會要求你先向原機關抗議、再向行政院訴願(走兩層程序),還是會設計一個『直接取代訴願』的特別窗口,讓你一次解決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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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觀念呢!
- 觀念驗證: 親愛的,訴願先行程序就像是訴願前的溫柔提醒,是法律規定「必須先完成」的特定內部審查步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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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先行程序辨析
💡 法律規定提起訴願前,需先經行政機關自我審查之強制程序。
| 比較維度 | 訴願先行程序 (如復查) | VS | 行政執行聲明異議 |
|---|---|---|---|
| 法律依據 | 各別法律特別規定 | — | 行政執行法第9條 |
| 程序功能 | 機關行政自我審查 | — | 執行程序之合法性監督 |
| 後續程序 | 不服後提起訴願 | — | 不服後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
💬先行程序是訴願的前置作業;聲明異議是執行程序的獨立救濟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