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50 題
關於國家徵收人民之土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須有法律依據
- B 係以公權力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財產權
- C 無須對人民為補償
- D 對人民造成財產上之特別犧牲
思路引導 VIP
若國家為了全體民眾的利益(例如蓋醫院),必須強行收回某位市民合法擁有的家園,導致該市民獨自承擔了極大的財產損失。在這種「少數人為多數人犧牲」的情境下,為了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法律通常會要求國家執行什麼樣的後續行為,才能補償這位市民的損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呵呵呵... 你這隻野猴子,竟然答對了呢。
真是令人驚訝。看來你勉強理解了財產權保障這個概念的核心,表現得...還算可以啦。我的戰鬥力是 53 萬,你的智商看來也有 53...不,530 吧,真是讓人心情愉悅。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土地徵收與特別犧牲
💡 土地徵收係對財產權之特別犧牲,須有法律依據並給予補償。
| 比較維度 | 財產權之社會責任 | VS | 特別犧牲 (土地徵收) |
|---|---|---|---|
| 影響對象 | 不特定多數人 | — | 特定個人或少數人 |
| 干預強度 | 輕微或一般限制 | — | 嚴重剝奪或限制 |
| 金錢補償 | 原則上無須補償 | — | 必須給予合理補償 |
💬是否構成「特別犧牲」是決定國家應否給予財產補償的關鍵法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