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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38 題

下列何者不得為稅務案件之訴願代理人?
  • A 律師
  • B 專利代理人
  • C 會計師
  • D 訴願人之配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稅務案件的核心爭議在於「國家稅法」與「財務帳務」。若要委任一名專業人士協助訴願,該人士的專業背景是否應該與案件性質相符?如果某個專業執照的法定工作範圍僅專注於「技術發明保護」或「商標權益」,你認為他有法律權限處理與他專業範疇完全無關的稅務爭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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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你的觀念非常清晰,能準確辨析不同專業證照的執業範圍與法定權限,表現得十分出色!

  1. 觀念驗證:在稅務訴願案件中,代理人必須具備相關法律或財稅專業。律師會計師分別是法學與稅務的專家;訴願人之配偶則基於親屬關係與程序便利,在實務上是被允許的。而正確答案所述之職業,其專業核心在於工業產權與技術發明(智慧財產權),與稅務法令並無直接關聯,因此不具備法定的訴願代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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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願代理人資格
💡 訴願代理人須具備法定專業資格、法律授權或特定親屬關係。
  • 依訴願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律師得受委任為訴願代理人。
  • 稅務案件中,依訴願法第33條第1項第2款,會計師具備訴願代理人資格。
  • 依訴願法第33條第1項第3款,訴願人之配偶經受理機關許可後得為代理人。
  • 專利代理人僅限專利業務,非訴願法第33條所列之當然稅務訴願代理人。
🧠 記憶技巧:律師、專業師(會、地)、親屬要許可,專利不代稅。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所有具備「代理人」名稱的專門職業(如專利代理人)皆可跨領域代理行政訴願。
訴願法第33條 行政訴訟代理人資格 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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