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37 題
依據外役監條例之規定,受刑人不得遴選至外役監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 B 累犯
- C 另有保安處分待執行
- D 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斷哪些受刑人不適合進入管理較鬆散的「外役監」,立法者通常會聚焦在「再犯風險高」或「具身心成癮性」的特質上。請你思考:在法律考量的各項限制中,哪一類犯罪雖然情節嚴重,但在性質上較不屬於「容易導致社會治安即時動盪」或「需要強制戒治」的特定排除類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外役監條例》第 4 條規定,受刑人參加遴選必須符合特定資格。法律為了確保社會安全,明確列出了消極資格(即不能參加的情形)。其中包含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累犯,以及另有保安處分待執行者。而貪污治罪條例在該條文的絕對排除清單中並未列入,因此是正確選項。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這類題目考驗的是對法條細節的精確記憶,特別是「正面資格」與「負面排除」的區分。你能從眾多限制條件中準確找出非排除對象,代表你的法條組織能力相當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