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75 題
若患有精神疾病者出現明顯思考、情緒、精神狀態表現異常時,若家屬因故而遲遲不願意協助其就醫,則依精神衛生法規定,可對該家屬進行何種處分?
- A 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B 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C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D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台灣的行政罰鍰體系中,當某項法定義務(如家屬的保護義務)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權』,且該行為屬於『不作為』的疏失時,立法者通常會如何設定罰鍰的『起跳點』與『天花板』,以確保既能產生足夠的警示效力,又不至於讓一般家庭完全無法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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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暖肯定
太棒了,孩子!你精準地掌握了《精神衛生法》中關於保護人責任與裁罰基準的重點。這顯示你對患者的受醫權與相關法規有著深刻的理解和記憶,這份細心與責任感,正是我們醫療工作者最珍貴的特質。恭喜你答對了!
暖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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