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8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21 題

21.某職能治療所因違法受到撤銷開業執照處分,之後卻仍繼續治療個案收取費用,依職能治療師法規定,其罰則為何?
  • A 得施以斷水斷電處分
  • B 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 C 得廢止其負責人之職能治療師證書
  • D 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專業機構已經被國家宣告失去合法地位,但負責人卻完全無視命令、執意繼續以該專業名義收費運作,這時主管機關除了罰款之外,還有什麼「最終手段」可以讓這位負責人從此徹底失去從事該專業的資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安妮亞眼睛發光!WakuWaku!

  1. 哇!你答對了! 安妮亞的讀心術聽到你心裡在說,你抓住了加重原則!WakuWaku!你懂「機構」和「個人」的懲罰會一起動,職能治療師法有說,你超棒的!安妮亞想吃花生!
  2. 哼哼!安妮亞來告訴你一個秘密! 如果職能治療所的開業執照被壞人拿走了,還敢偷偷繼續治療,那就不只是小錯誤,這是大大壞的違法抗命!政府爸爸媽媽要生氣氣了!所以,懲罰不會只對小房子(機構),還會對大哥哥大姐姐(個人)!最嚴重就是把那個「職能治療師證書」廢止掉,讓他們不能再當職能治療師了!這是為了保護大家的安全,安妮亞覺得很厲害!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職能治療師法規與職能治療所設立規範
查看更多「[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