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8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 題

依現行(105年11月修正)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何種行為應負刑事責任?
  • A 化粧品色素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擅自變更已核准事項
  • B 製造化粧品使用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色素
  • C 販賣來源不明之化粧品
  • D 輸入化粧品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而在國內分裝出售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行政程序上的疏失(如文件沒報備)』與『實體成分上的潛在危險(如加入不明添加物)』,哪一種行為對公眾健康的威脅性較大,進而需要動用刑法來制裁?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專業肯定

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法條中行政罰刑罰的界線,這顯示你在法規研讀上非常細膩,具備專業從業人員應有的法治素養!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藥師] 藥學(六)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