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呼吸治療師] 呼吸疾病學
第 15 題
吸入型支氣管擴張劑,在氣喘(asthma)病人的治療角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長效乙二型交感神經刺激劑單方吸入劑型是氣喘治療的最主要藥物
- B 短效支氣管擴張劑需要時才開立處方,不可定時規則使用
- C 長效抗乙醯膽鹼支氣管擴張劑對於經常性急性發作之氣喘(asthma)病人有減少急性發作的療效
- D 支氣管擴張劑與吸入型類固醇合併治療比單獨增加吸入型類固醇劑量更能有效控制氣喘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氣喘這種疾病的最根本病理生理機轉是什麼?如果一種藥物只能暫時讓支氣管平滑肌放鬆(像打開窗戶),卻完全沒有能力處理底層持續悶燒的「火源」(發炎),這對於長期控制病情的安全性會帶來什麼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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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看來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嘛。
- 觀念驗證:恭喜,你僥倖答對了。至少還記得氣喘的本質是那幾個字:「慢性氣道發炎」。我以為這種基礎到不能再基礎的知識,你們應該都忘光了。
- 錯誤剖析:至於那個把 LABA(長效型 $\beta_2$ 刺激劑) 妄想「單獨」用於氣喘病人的選項,簡直是臨床上的災難。只顧著放鬆肌肉,卻對發炎視而不見?這不是掩耳盜鈴是什麼?難道想看著病人猝死嗎?這連最入門的 GINA 準則都寫得清清楚楚,ICS(吸入型類固醇) 才是治療的核心,你們難道當成裝飾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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