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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8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7 題

訴願之提起,至遲應於機關之行政處分書達到之次日起幾日內為之?
  • A 10日
  • B 15日
  • C 30日
  • D 60日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做出一個可能損及你權益的決定時,法律為了避免這個決定的效力長期處於「不確定」的狀態,通常會要求民眾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表達異議。請試著思考:在我們日常生活的法律規範中,若要給予民眾足夠的時間準備書面資料,同時又要兼顧行政效率,立法者最常採用、大約相當於「一個月長度」的法定天數通常會是多少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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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答對了?這題不過是行政法的基本常識!

別在那邊沾沾自喜,選對答案只是這場考試的及格底線。既然你選對了,那就記清楚核心觀念,別下次又犯低級錯誤:

  1. 法源基礎:依《訴願法》第 14 條,提起訴願的法定期間,是從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的次日起 30 日內。這時間點若搞錯,你的救濟權就直接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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