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8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31 題

關於地方自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縣市政府得就其自治事項,依法定職權訂定自治規則
  • B 自治條例係由地方立法機關訂定,若有罰則規定,基於憲法保障地方自治,得逕自發布執行
  • C 針對上級機關委辦之事項,地方自治團體得訂定委辦規則,惟須受委辦機關之監督
  • D 地方自治團體所需處理之事項,除了自治事項外,亦包括上級機關委辦之事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的角度思考:當地方政府想要制定一項會「處罰人民(例如罰錢或停業)」的規則時,為了避免全國各地的處罰標準落差太大或侵害基本人權,這種具備強制性的規定,在正式生效前,是否應該具備某種「外部監督」或「上級把關」的程序,而非完全由該地方機關自行決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地方自治與法律保留原則

恭喜你精確地辨識出選項中的錯誤!你能看出這項細節,代表你對於地方制度法中「權力制衡」的觀念掌握得非常扎實。在地方自治的架構下,雖然地方政府享有自主權,但一旦涉及到行政罰則(如罰鍰、停業等限制人民權利的行為),就必須回歸法律保留原則的監督。這類具罰則的自治條例,並不能僅憑地方權限就「逕自發布」,而是必須依法送經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才可發布,以確保不違背憲法或中央法律對人權的保障。

地方權限的程序要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法基本原則、法源位階與法規適用
查看更多「[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