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貿易商甲於 2019 年 1 月 20 日將其出口貨物一批託運出港,但於 2019 年 2 月 1 日始向保險公司乙投保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惟事後才得知該承運船舶連同貨物已於 2019 年 1 月 25 日沉沒滅失。保險公司乙主張甲投保時,因為被保險標的物已經滅失,不負理賠之責,請問是否有理由?請依保險法規定申論之。(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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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保險法第51條「溯及保險」(追溯保險)之規定。當保險標的之危險於訂約前已發生,原則上契約無效,但海上運輸常有無法即時掌握標的物狀況之情形,若雙方均不知情,依但書規定契約例外有效。
小題 (二)
若貿易商甲明知船貨皆已沉沒滅失,仍向不知情的保險公司乙投保時,其法律效果為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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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保險法第51條中關於單方惡意的法律效果。若要保人明知危險已發生仍投保,構成惡意,依第51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保險人不受拘束、不退還保費,並可請求償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