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一、試申論關於保險契約訂立時,如具有「保險標的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僅要保人知危險已發生」、「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等其中之一情事者,該保險契約之法律效果各為何?請依據現行保險法規定分別分項說明,並闡述法律上之理由及論據。(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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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保險法第 51 條及第 25 條關於危險已發生或消滅之法律效果。答題時應分項探討「雙方皆知/皆不知」、「要保人單方惡意」及「保險人單方惡意」的法律效果,並扣緊保險契約的「射倖契約」本質及「最大誠信原則」作為論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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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保險契約訂約時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之法律效果,以及當事人單方惡意之法律效果與立法理由。 【解析】 壹、保險標的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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