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一、試申論關於保險契約訂立時,如具有「保險標的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僅要保人知危險已發生」、「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等其中之一情事者,該保險契約之法律效果各為何?請依據現行保險法規定分別分項說明,並闡述法律上之理由及論據。(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保險法第 51 條關於危險已發生或消滅之法律效果。答題時應分項探討「雙方皆知/皆不知」、「要保人單方惡意」及「保險人單方惡意」的法律效果,並扣緊保險契約的「射倖契約」本質及「最大誠信原則」作為論述理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保險契約訂約時「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客觀情事)、「僅要保人知危險已發生」、「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主觀善惡意)三種情形下,契約之效力如何?當事人一方不受拘束時,所生之費用償還與保險費返還等財產上效果,其法源與立法理由各為何? 【解析】 壹、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雙方情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