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8年
[地政士] 土地稅法規
第 二 題
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請說明若逾期申報有何處罰規定?繳納期限、延期繳納及分期繳納的相關規定又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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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將考點拆解為「未申報之罰則」與「稅款繳納機制(期限/延期/分期)」兩大區塊。解題關鍵在於精準引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與第30條,並務必寫出關鍵數字要件(如:2倍以下罰鍰、2個月繳納、30萬以上、18期以內等),以結構化條列方式呈現以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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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遺產稅之課徵旨在落實財富重分配,為確保國家稅源,法規針對逾期申報定有明文罰則;然為兼顧納稅義務人籌措鉅額現金之困難,亦設有延期與分期繳納之彈性機制。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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