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申論題 110年 [地政士] 土地稅法規

第 二 題

二、試依房屋稅條例說明,受重大災害之私有房屋有何減免徵規定?其申請期限之規定為何?逾期申報者是否不予減免?(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房屋稅、重大災害」,立刻聯想《房屋稅條例》第15條的免徵與減半徵收規定,關鍵在於「毀損面積的比例(三成、五成)」。接著針對程序要件,思考申報期限(40日)與逾期申報的法律效果(非完全喪失權利,而是自申報當期起算),按實體要件與程序要件分列作答。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房屋因受重大災害致毀損者,為減輕災民之租稅負擔以利重建,特設有免徵或減半徵收之租稅優惠,並明定其申報期限與逾期之失權效果。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災害房屋稅減免規定
💡 區分房屋毀損三成與五成之減免差異及三十日申報期限效果。
比較維度 毀損三成至五成 VS 毀損五成以上
減免標準 減半徵收 免徵房屋稅
房屋狀態 部分毀損 毀損且須修復始能使用
法條依據 第15條第2項第4款 第15條第1項第7款
💬減免比例以五成為界,逾期申報者皆自申報當月起減免。
🧠 記憶技巧:三五成減免、三十日申報、逾期當月算
⚠️ 常見陷阱:誤以為逾期申報將導致完全喪失減免權,實際上法律效果僅為「起始月份」延後。
房屋稅條例第15條 地價稅減免規則 契稅災損減免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不動產稅務優惠與課徵規定
查看更多「[地政士] 土地稅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0年[地政士] 土地稅法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