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申論題 108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一 題

📖 題組: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已發行股份為普通股 10 萬股,盈餘分派優先無表決權特別股 5 萬股,A 公司訂於今年 6 月 15 日召開股東常會。A 公司雖未於該次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但持有 A 公司普通股一千股之股東甲,仍於 A 公司寄發股東會開會通知前,向公司提出「公司應捐助新臺幣一百萬元予受虐兒童保護團體」之議案。A 公司董事會研擬下列不將甲所提議案列為該次股東常會議案理由,請逐一說明各該理由是否可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甲之持股未達 A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7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股東提案權」與「特別股」交錯,立刻聯想《公司法》第172條之1的持股門檻計算。解題關鍵在於識破「無表決權特別股」是否應計入提案權分母的「已發行股份總數」中,必須結合《公司法》第180條第1項與目的性限縮進行體系解釋,並精準計算出扣除後的股權百分比。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股東甲之持股比例是否達《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已發行股份總數1%」?計算分母時是否應扣除無表決權特別股? 【解析】 壹、法規依據

小題 (二)

甲所提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之議案。(6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股東提案」與「董事會剔除理由」,應優先聯想《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的提案審查要件。接著,針對「非股東會所得決議」之理由,必須連結《公司法》第202條關於董事會與股東會權限劃分之規定,判斷「對外捐贈款項」是否屬於股東會法定或章程訂定之職權,據以進行涵攝並得出結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股東提案「公司捐贈款項」是否屬股東會所得決議之事項? 【解析】 壹、法規依據

小題 (三)

甲不得於 A 公司未公告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項時,行使股東提案權。(7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公司法第172條之1股東提案權的程序要件。考生應敏銳指出『公告受理提案』係屬公司的法定義務,公司不得以自己違法『未公告』之不作為,來剝奪或限制股東法定的提案權利,作答時須結合保護股東行動主義之立法目的與誠信原則進行論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公司違反法定公告義務未公告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項時,股東之提案權是否因此受限? 【解析】 壹、法規依據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