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申論題
108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計算並回答下列問題:
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計算並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何種情況下,得適用所得稅法第 25 條之規定?(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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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外商營利事業」與「所得稅法第25條」,應立即聯想「推計課稅(核定利潤率)」的特殊規定。作答時務必精準列出法條明定的「四種特定行業別」,並點出其核心適用前提為「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
小題 (二)
分別計算下列各情況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1. A 營造公司總機構在日本,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以我國甲營造公司為其營業代理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承包營建工程,A 營造公司 107 年度在我國境內營業收入為 9 億元,依所得稅法第 25 條規定納稅,並由甲營造公司代扣稅款。試問:A 營造公司 107 年度在我國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多少?(3 分)
2. B 國際運輸公司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以我國乙運輸公司為其營業代理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該公司 107 年度在我國境內營業收入為 8 億元,依所得稅法第 25 條規定納稅,並由乙運輸公司代扣稅款。試問:B 國際運輸公司 107 年度在我國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多少?(3 分)
3. C 影片公司之總機構設於美國,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以我國丙公司為其營業代理人,其 107 年度之出租影片收入為 5 千萬元,並由丙公司代扣稅款。試問:C 影片公司 107 年度在我國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多少?(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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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所得稅法》第25條及第26條對於外國營利事業的「推計所得率」規定(國際運輸10%、承包營建15%、出租影片無分支機構者50%)。接著,需注意題目設定的年度為107年度,該年度起營所稅稅率及外商特定所得之扣繳率已調整為20%,將營業收入乘以對應之推計所得率與扣繳稅率即可得出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