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8年
[幼兒園]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1 題
31.依據「教育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下列何者錯誤?
- A 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 B 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 C 協調與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
- D 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地方自治」的角度思考:當一項教育事務已經被明確定義為「地方性」性質時,依據行政效率與因地制宜的原則,負責「實際執行」與「第一線協調」的角色,應該是遠在中央的機關,還是最瞭解在地需求的基層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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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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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基本法第9條規定,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包含「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以及「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故選項A、B、D皆屬於中央政府的權限。至於選項C,該條文規定中央政府的權限為「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代表中央政府是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而非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因此選項C敘述錯誤,為本題正確答案。
中央教育權限劃分
💡 釐清教育基本法中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限之界限。
- 教育基本法第 10 條規定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
- 中央負責教育制度規劃、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 中央對地方教育事務具適法性監督,而非直接執行。
- 地方性教育事務之執行與監督屬於地方政府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