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8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1 題
依據「教育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下列何者錯誤?
- A 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 B 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 C 協調與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
- D 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體系中,如果一個負責『制定全國統一標準』的最高機關,也同時直接跳下去處理各地區的『第一線執行細務』,這在行政效能與『因地制宜』的理念上,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矛盾?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依據教育基本法第9條規定,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明文包含「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以及「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故選項A、B、D均屬於中央政府之法定權限。關於選項C,依據該條規定,中央政府之權限為「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且該條文進一步明定「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可知中央政府係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助地方,而非直接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地方性教育事務之執行權限應歸屬地方政府。因此,選項C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之正確答案。
中央與地方教育權限
💡 依教育基本法第9條,釐清中央與地方之教育權責劃分。
| 比較維度 | 中央政府教育權限 | VS | 地方政府教育權限 |
|---|---|---|---|
| 政策職掌 | 全國性制度規劃、法律擬訂 | — | 地方性教育事務之規劃 |
| 執行層面 | 全國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 — | 地方性教育事務之執行 |
| 監督與協調 | 適法監督、跨縣市事務協調 | — | 所轄教育事務之監督 |
💬中央定位於宏觀制度設計與適法監督,地方定位於具體教育事務之落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