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8年
[國民小學]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1 題
依據「教育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下列何者錯誤?
- A 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 B 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 C 協調與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
- D 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行政管理中,負責「全國性政策大方向」的單位,與負責「第一線具體事務運作」的單位,在層級與職責的分工上通常會有什麼樣的邏輯差異?哪一種層級更適合處理與在地特色緊密相關的實務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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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教育基本法」第9條規定,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包含「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以及「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因此選項A、B、D之敘述皆屬於中央政府的法定權限。至於選項C,同條文規定中央政府的權限為「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並非直接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且該條進一步明定「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由此可知,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之權限依法歸屬地方政府。因此,選項C將協調與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列為中央政府權限之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之正確答案。
中央教育權限劃分
💡 教育基本法規範中央與地方教育權限職責之分際
- 教育基本法第10條:中央負責教育制度規劃及全國性事務
- 中央權限包含:教育統計、評鑑、政策研究及適法監督
- 中央權限包含:促進全國教育之均衡發展及資源分配
- 地方政府負責: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及訂定自治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