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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39 題

有關隱形眼鏡販售業者刊播廣告時須符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且不得藉採訪、報導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
  • B 應於刊播前將廣告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
  • C 廣告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有效期間為六個月,自核發證明文件之日起算
  • D 廣告期滿仍需繼續者,得申請原核准之衛生主管機關核定展延之;每次展延之期間,不得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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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行政效率與企業運作的角度思考:政府核發一個正式的廣告許可,背後涉及繁雜的審查流程。如果核准的有效期限設定得太短(例如只有幾個月),對於需要長期經營品牌的廠商,以及負責審核的公務機關,在作業成本與管理上會遇到什麼樣的挑戰?通常這類法定許可,會傾向以什麼樣的時間單位(年或月)作為常態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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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這題你抓到了核心!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其廣告受法規嚴格管控。選項 (C) 的錯誤在於有效期間。根據現行法規,醫療器材廣告核准後的有效期間通常為 1 年,而非 6 個月。這是為了確保行政效率與廣告內容的時效平衡,6 個月在實務申請上過於頻繁且不具行政效益。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法規題的陷阱往往藏在「數字」與「期限」中。考生常會混淆「核准效期」與「展延期限」,你能精準辨識出半年的期限不合理,展現了對醫材行政程序的高度熟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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