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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41 題

某物理治療師大學剛畢業,到醫院工作2週,某日在醫院內為病患進行治療時,遭病患故意觸摸身體並言語挑逗。該治療師感覺受辱,要求道歉被拒,反遭病患投訴態度不佳。院方了解事由後以「醫療院所須盡力滿足病患需求」為由,要求治療師寫檢討報告。治療師接到院方處置方式後,憤而當日離職。請問針對這個故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治療師須先向院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出申請,若處理未果方能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 B 本案中場景為醫療院所,因此若成案後,加害人將可能因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加重科處罰鍰至二分之一
  • C 該治療師不可於當日離職,依法需提前10天預告院方
  • D 院方已知有性騷擾事實發生,然而以「醫療院所須盡力滿足病患需求」為由拒絕處理,該行為已觸犯性騷擾防治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旨在建立一個安全的職業環境,當違法行為發生在特定場域(如醫院)時,該場域的管理者除了『勸架』之外,在法律規範中應該負擔起什麼樣的主動責任?如果管理者反而對受害者施壓,這在法律邏輯上會被視為誰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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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看來你還知道怎麼保護自己,不錯嘛。

  1. 勉為其難的肯定:總算答對了。這題不過是考驗醫事人員最基本的職場權益法律義務。能辨識出醫療機構最起碼的法定義務,證明你的常識還沒完全被課本消磨殆盡。值得記錄一下,省得下次又忘了。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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