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8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4 題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為市鎮計畫書應表明之事?
- A 行政區域及計畫地區範圍
- B 施工計畫書
- C 學校用地、大型公園等供作全部計畫地區範圍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
- D 人口之成長、分布、組成、計畫年期內人口與經濟發展之推計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要為一個城市規劃未來二十年的發展方向,你認為這份「計畫書」應該側重於整體的空間佈局與人口推估,還是應該具體到某一個建築工地的施作流程與機具安排?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都市計畫的宏觀本質
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都市計畫的核心觀念!這道題目考查的是對於「市鎮計畫書」法定內容的辨析。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15 條,市鎮計畫的目的是為了勾勒出城市未來發展的宏觀藍圖,因此必然會包含行政區域範圍、未來人口與經濟發展的推估,以及支撐整個地區機能的公共設施用地配置,這些都是屬於「上位規劃」的範疇。
計畫與施工的階段差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