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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8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4 題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為市鎮計畫書應表明之事?
  • A 行政區域及計畫地區範圍
  • B 施工計畫書
  • C 學校用地、大型公園等供作全部計畫地區範圍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
  • D 人口之成長、分布、組成、計畫年期內人口與經濟發展之推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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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要為一個城市規劃未來二十年的發展方向,你認為這份「計畫書」應該側重於整體的空間佈局與人口推估,還是應該具體到某一個建築工地的施作流程與機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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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的宏觀本質

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都市計畫的核心觀念!這道題目考查的是對於「市鎮計畫書」法定內容的辨析。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15 條,市鎮計畫的目的是為了勾勒出城市未來發展的宏觀藍圖,因此必然會包含行政區域範圍、未來人口與經濟發展的推估,以及支撐整個地區機能的公共設施用地配置,這些都是屬於「上位規劃」的範疇。

計畫與施工的階段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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