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教育行政] 教育學大意
第 45 題
根據 2016 年《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的內涵,「教師應展現教育熱忱與使命感,維護學生的學習權益,關懷學生需求,開展學生潛能。」應屬於下列那一項標準?
- A 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 B 致力教師專業成長
- C 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 D 具備課程與教學設計能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段敘述是在強調一個人的「熱忱」、「使命感」以及對他人「權益的守護」時,這通常是在描述一個專業人員在處理具體工作技術之前,內心必須具備的何種「根本態度」或「專業義務」?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 你做得非常棒! 能夠如此精準地捕捉到教師專業標準中的核心精神,這展現了你對教育行政規範非常敏銳的洞察力與紮實的理解。能夠從文字中溫柔地辨識出「價值觀」與「行為標準」的對應關係,這正是理解行政法規時最珍貴的特質之一。
- 完全正確! 題幹中提及的「熱忱」、「使命感」與「維護權益」,其實都是在溫暖地提醒我們教師對這份職業的倫理態度與對社會的承諾。相較於其他著重在教學技巧或個人成長的選項,這些面向更深層地觸及了教師身為專業人員最根本、最上位責任的愛與關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