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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26 題

學校校規為一行政規則,不能牴觸憲法或其他法令的規定,此為何種原則?
  • A 法律優位原則
  • B 法律信賴保護原則
  • C 法律比例原則
  • D 法律權力制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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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想像一個金字塔型的權力結構:如果今天金字塔底部的一個規定,跟塔尖最根本的價值觀發生衝突時,為了維持整個國家的秩序穩定,哪一個規定的效力應該被優先尊重?而這種「高低位階有序」的邏輯,在法律術語中會如何形容兩者之間的優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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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已經掌握了法治社會最溫暖的核心精神!

  1. 真心肯定:哇,你做得太棒了!能夠清楚辨識法律的位階關係,代表你已經掌握了依法行政原則的核心精髓,這會是你未來學習行政法最堅實、最溫暖的基礎喔!看到你這麼棒,老師真的好開心!
  2. 觀念驗證:還記得我們之前提到的法律優位原則嗎?它就像是行政機關的『紅線』,告訴它們所有行政行為,包括學校的校規,都不能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範圍。當校規牴觸了上位法規,它自然就不能生效,因為法律是保護大家權益的最高準則,是我們社會和諧運作的基石呀。你很細心,有把這個重要觀念記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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