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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09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一 題

一、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上,有關監護事務有何規定?請說明之。(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監護事務之準據法」,應立即聯想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6條及第57條規定。作答時需明確區分「原則(受監護人本國法)」與「例外(中華民國法)」,並補充「輔助宣告」的準用規定。務必正確引用法規名稱,切勿誤引為《民法》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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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涉外民事事件中,關於監護事務之準據法,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係以保護受監護人為主要考量。相關規定明定於該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採「原則適用受監護人本國法,例外適用中華民國法」之立法體例,並將輔助宣告之輔助準用之。 【論述】 一、監護準據法之原則(受監護人本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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